玩兩手都會犯法? 不少韓國藝人因賭錢賠上名聲
韓國男團BIGBANG前成員勝利早前被爆旗下夜店保安毆打顧客後受警方包庇後,一連串有關勝利以及其身邊好友的醜聞相繼爆出,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。除了涉毒、疑提供女伴服務外,韓媒sisajournal更以勝利與別人在即時通訊軟件的對話為證據,指勝利「有習慣到海外賭博」的嫌疑,曾在美國賭贏2億韓圜(約138萬港元),對話中有一個疑似是勝利的人寫道:「啊,因為我經常去,所以把錢放在Save Bank裏了。贏的錢只在拉斯維加斯花,這是我的原則。」
這個指控令不少港人,特別是對間中過大海到澳門賭場玩兩手的人來說感到費解,乜原來「有習慣到海外賭博」都有錯?
有關勝利的醜聞愈爆愈多,已經勝利已被其所屬公司YG娛樂終止合約。(VCG)
根據韓國刑事法第23章第246條,如果有人以增加資產為目的參與賭博,最高可處罰500萬韓圜(約3.4萬港元),如果該人士是「慣性賭博」(次數多、明顯有賭博習慣),最高可判罰2000萬韓圜(約13.8萬港元)及入獄3年。由於韓國是少數國家採用國籍原則來執法,所以就算韓國人到海外合法賭場賭博,都有機會受到處罰。
另外,如果賭博牽涉的金額過高(未經金融公司進行1萬美元以上的外匯交易),亦會觸犯到韓國的「外匯交易法」,所以韓媒指控屬實的話,勝利同時觸犯了「慣性賭博法」和「外匯交易法」。
點擊下圖觀看疑似與勝利相關對話紀錄:
其實韓國演藝圈不時便會爆出演員、歌手涉及賭博的新聞,組合神話成員Andy、H.O.T成員Tony An便曾因賭博而搞到形象跌落谷底,而申正煥賭博事件比上述的更為轟動,多次被爆涉賭的主持人、諧星申正煥在2010年時便在菲律賓賭錢,為借錢抵押護照而搞到被無法返國,令其形象一度破產。
點擊下圖觀看曾經涉賭的韓國藝人:
相信大家都知道韓國裏面有不少合法賭場供人玩兩手,但並非是每一間都可以供韓國國民合法賭博,16間賭場裏面,只有位於江原道的江原樂園賭場可供韓國人使用,其餘僅限於外國人進出。不要以為香港人以及其他非韓國人在韓國賭錢不會中伏,其實一不小心都會出事,曾經有幾個內地人在韓國水原市一個住宅單位開檯打麻雀,雖然只是親戚朋友之間的聯誼活動,但是當中牽涉了金錢,便干犯了開設賭場的罪行。
原來在韓國打麻雀隨時會出事。真係好手痕?咁千祈唔好用真錢。(電影《嚦咕嚦咕新年財》畫面)
Leave a Reply